月薪34960元 桃園市中壢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工程採購相關業務。
2.太陽能光電板建置。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4,960元/月,碩士學歷薪資40,335元/月)。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28日止。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具採購經驗者尤佳。
3.歡迎大學新鮮人應徵本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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