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6530~46530元 台東縣台東市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工作內容:
1.辦理漁港工程建設及公共設施整建業務。
2.辦理漁港疏浚工程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5年10月底),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工程專業知能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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