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1173~41173元 高雄市楠梓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上開人員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教育部認可護理科系學校畢業。
2. 專業證照: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具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及失智症照顧服務訓練證明者尤佳。
3. 經歷:具有安養護機構、護理之家、失智照護、安寧緩和療護、感控實務經驗、醫療照護或相關實習經驗且須能配合輪班者,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與統計分析能力優先進用。
4.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1. 負責安養護及失智住民照護工作及衛教指導。
2. 協助督導照服員生活照顧工作之執行。
3. 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之執行。
4. 急診處理及護送住民就醫。
5. 臨時交辦事項。
1. 報名請至本榮家網站(https://www.vac.gov.tw/mp-212.html)「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高雄榮譽國民之家約用護理人員應徵履歷表」填寫,並檢附身分證、護理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於115年9月12日下午17時前送達,以上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約用護理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2.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3. 通信報名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31號;聯絡電話:(07)365-2828轉3007;聯絡人:保健組護理長。
4. 月支工作報酬: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約用護理人員報酬標準表296薪點,折合薪資4萬1,173元/月(任用滿1年後,依年終考核結果晉薪至高薪級為限),具師級證照者每月加給2,000元,夜班費另計(三班制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450元、夜班600元;三班制非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360元、夜班500元;二班制:日班300元、夜班1,000元)。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5. 約用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上班起訖時間自115年實際到職日迄至116年8月7日止,職缺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 其他福利事項:文康活動費、補助護理師公會年費及年度體檢費。
7.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定期1人(育嬰留停缺額,上班起訖時間自115年實際到職日迄至116年8月7日止,或迄至育嬰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前一日,即無條件解除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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