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10天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領有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有效期ACLS、ETTC、NRP、APLS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者。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五、工作項目:
1. 負責兒科專科範圍內的醫療工作。
2. 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及公衛任務等工作。
3. 書寫病歷。
4. 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學。
5. 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事故,減少差錯。
6. 參與科內相關討論會。
7. 可參與臨床及基礎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擇個人修習之次專科相關主題)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08月1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報名相關事項:
(一)應繳證件:1-7項均需齊備
1.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 專案報告1份。
8.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二)注意事項:
1. 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九、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查詢。
十、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979307022;聯絡人姜醫師。
十二、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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