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200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 5天前
一、校安教官預計執行業務如下:
(一)辦理校安業務推動與執行校園災害防救管理實施計畫(含校園天然、人為災害處理作業流程規劃)。
(二)策辦校園安全維護事宜(含防災防震相關業務)。
(三)全民國防教育全般業務。
(四)教育部校安中心學生戶外活動管制系統登錄及「校園環境安全自我檢核調查回報系統」填報作業。
(五)轄區警力支援協定、聯繫及校園周邊要圖與巡查熱點填報及修正。
(六)校安人力職掌規劃、值勤及校安維繫小組值班補休申請。
(七)校安工作日誌、校園等資料彙整。
(八)學生生活輔導計畫、實施與聯繫等事項(含講習業務)。
(九)執行三好計畫。
(十)生輔財產管理。
(十一)協助宿舍的管理業務。
(十二)辦理週四社會實踐力的活動。
(十三)須接受工作業務調整或輪調單位。
(十四)支援學務處單位內各項業務辦理。
(十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業務支援。
二、專長:
(一) 具有學生輔導相關業務經驗。
(二) 表達能力佳、有服務熱忱。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五、薪資:依計畫校安人員起薪為35,200元,由教育部學輔創新人力專案經費支用(未領取校安證前,薪資由創新人力配合款支付),並依規定辦理勞、健保及勞退金等相關業務。
六、預計上班日期:依本校聘任流程為準。
七、聯絡人:陳登騏組長02-2801-3131轉6226。
八、通過書面審查者、另行通知面試。
九、本專案計畫試用期為三個月,通過考核者則聘任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計畫經費進行後續聘任事宜。
十、聘任人員聘用期間之各項權利義務、差假管理、公文簽核及工作內容,由本校以契約明訂之。
展開 員工撫恤員工停車位或停車補助員工健身房書報室交誼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