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高雄市燕巢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
1. 本校新聘編制內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
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
行(一零四年一月十六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
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
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採認。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
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2. 專長領域:工業工程、倉儲管理、物流管理、資訊管理/資訊科學、企
業管理、或運輸管理。
3.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且每學年須配合至少開設一門全英語授課課程。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作業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設施規劃、模擬分析、演算法、物流管
理、供應鏈管理、或物流資訊系統
應徵資料
(一律採紙本收件)
1.個人簡歷、自傳
註:個人簡歷請提供 2 至 3 頁(A4 規格),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
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 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3) 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
地辦事處申請)。
3.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5.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
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6.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
8.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關於以上備審資料均不再寄還應徵者,敬請見諒~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