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6000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精神科契約職能治療師(職務代理)招募公告
一、招募名額:精神科契約職能治療師1名
二、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三、資格條件:
1. 大學職能治療科系畢業,具職能治療師證照者。
2. 應屆畢業可。
3. 具臨床教師資格者佳。
● 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四、工作內容:
1. 職能治療臨床及相關衍伸業務。
2. 職能治療實習學生教學(具臨床教師資格者)。
● 領照未滿四年者,可安排進行PGY兩年期訓練。
職務代理期間:預計自115年10月19日起至117年5月4日止。
五、 其他:
1.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下班可彈性時間07:30~09:00; 16:30~18:00),週六需配合輪流加班帶領活動(8:00-16:00, 約每2-3個月1天,可選擇補休或加班費),到職後可討論。
2. 薪資40,729~58,351元/月,每月獎勵金約1,500~2,000元,每年可晉1級每級約1,100元,具相關經驗者可提敍,最高提敍3級,年終獎金依考績約1~1.5個月全薪,薪資隨軍公教調薪而調整,具臨床教師資格者,試用期滿,2年內分次核發10萬元留任獎金(平均每月4,166元)、任職第 3年以上,每年發給3萬久任獎金。
3.補助福利:執登規費、公會會費全額補助、繼續教育公費公假及科內自辦課程、職能治療師節餐敘、生日禮金800元、運動社團、工作服、外縣市可申請兩人一間之院內員工宿舍,800元/月、員工及家屬就醫費用優惠、停車優惠、員工健康檢查、流感疫苗施打、院內期刊論文發表獎勵等。
4.本職缺特色:
上下班時間彈性,可因應生活型態調整,業務協調容易,便於請假,可安排出國、休閒等,業務量部分可準時上下班,更可因應不同階段職涯做適度調整及發展業務。
本院經醫策會教學評鑑合格,地點近桃園火車站及市區,交通及生活機能便利(離市區騎車約5-10分鐘)。目前設有急性、慢性、日間病房、門診、長照、職業重建相關均具備。
6、 徵選資訊:
1. 方式:(1)履歷資料 (2)筆試、面試。
2. 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筆試、面試。
七、應備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
1. 個人履歷 (需附有照片含自傳,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 符合及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職能治療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
4. 其他經歷證明:相關工作、實習證明資料、可附上帶領過的個案報告、活動計畫書、作品等能呈現個人能力之相關資料。
收件截止日期:隨到隨審。履歷合格者以電話通知時間地點。
連絡人:邱文粲 職能治療師
連絡電話:03-3384889 分機5310 連絡電子郵件:gemini771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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