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6174~41674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
二、甄選資格:
(一)、具備教育部核發學務(含校安)培訓證書。
(二)、具服務熱忱及正向溝通表達能力佳。
(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
(四)、具主動認真負責態度、良好情緒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五)、具學生輔導及帶領活動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及聘期: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災害防救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三)銜接教官室業管相關業務。
(四)銜接學務處相關業務。
(五)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四、特別規定:錄取人員應配合本校教官人力,依學校軍訓人員值勤規定,實施輪值。
五、報名方式:
以掛號或親送本校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六號),請於信封上註明『約用學務創新人員甄選』,以郵戳為憑。
六、報名表件
(一)、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繳交身份證、畢業證書(皆影本)正本查驗。(報名表下載:https://reurl.cc/4Yn9KD)
(二)、簡要自述 (含家庭狀況、工作經歷、自我期許等,以 A4 紙直式橫書繕打)
(三)、教育部核發學務(含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四)、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五)、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志工證明、輔導相關工作經歷、電腦 專長檢定證書等影本資料,無則免附。
七、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甄試方式: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報名資料不予退還。
(二)、甄試時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參加面試。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及相關資格證明正本查驗。
八、錄取人員注意事項:
(一)、應徵人員面試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二)、備取人員依總成績序列候用。
(三)、本案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九、報到:
錄取人員於電話通知、並請於報到時請備齊相關證件正本及檢附最近六個月內(含)之公立、區域(含)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除一般檢查項目外,尚須包含胸部 X 光檢查、血壓、尿液及血液檢查(包含肝、腎功能、B 及 C 型肝炎、WBC、Hb、Glu、TG、CHOL、ALT 等檢查),逾時視為放棄,將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附則:
(一)、應繳表件若有不實者,除註銷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錄取人員應遵守學校契約書,如有違背,依相關規定處理。
(三)、錄取人員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之年度經費,於契約終止或屆滿時 , 不得請求資遣費。
(四)、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甄試日期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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