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桃園市觀音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1.作業監督: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負責潛水作業現場之安全監督、指揮及通訊。
2.計畫擬定: 撰寫作業前風險評估 、潛水作業計畫書及緊急應變計畫。
3.設備管理: 督導潛水設備(供氣系統、通訊設施、水下錄影)之點檢、維護與準備。
4.人員調配: 管理潛水小組人員,執行職前安全講習 ,控管下水深度與潛水時限。
5.文件紀錄: 詳細填寫每日潛水日誌、工程進度報告及相關工安表單。
6.業主對接: 代表現場施工單位與業主或監造單位進行技術溝通與進度回報。
※需具備潛水作業主管證。
※潛水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勞發署認可)。
※職業潛水技術士證 (丙級或乙級)。
※一年內有效的異常氣壓作業勞工體格檢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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