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5000~50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5年工作經驗 25天前更新
負責居家服務督導工作,協助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者進行居家服務事宜協調,如下:
1.服務對象之開案/接案+評估+訪視+派案居服員+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媒合及簽訂服務契約書)
2.居家服務和喘息服務接案,人力調派,排案管理,溝通協調
3.個案-定期-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及個案資料登錄/整合/修改
4.不定期抽查服務品質(個案服務內容督導,居服員照顧服務內容及服務品質監測,執行分析與檢討)
5.核對-服務報表/作業-收費單
6.受理-居家服務申訴案件-處理與追蹤
7.配合政府政策-辦理評鑑及機構目標管理/文件編排/收整
8.居家服務員管理:安排規畫人力(人力調派與溝通協調)、培訓人力(團體/個別督導及教育訓練),招募媒合及參與會議
9.社區資源聯絡與在社群單位溝通/協調/合作
10.配合-合作社發展-業務相關辦理及主管交辦事項
※具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並視工作績效發放獎金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展開 員工團保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良好升遷制度勞保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