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0000~100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工作經歷不拘 2天前更新
1. 指揮並監督工人,以控制工程的執行進度與施工品質。
2. 計劃、組織及指揮有關建造的活動與維護結構、設施與系統。
3. 與所有人、承包商及設計師共同商量,討論及解決如工作程序和建築問題等事務。
4. 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5. 預先檢查分包廠商施工前之準備工作。
6. 進行進場材料品質之點收、存放、使用查驗及結算。
7. 視狀況採取各項措施,以因應分包廠商之不良行為(不接受建議或不履行應辦事項),如:將不合格材料運離現場、撤換不合標準施工人員、重作施工不良之半成品、勒令暫時停工、更換施工廠商、中止分包合約等。
8. 要求協力廠商確實按圖施工以符合施工設計。
9. 進行各分包廠商完成工程之驗收與結算。
10.領導施工日誌內容及進度。
11.領導施工.材料查驗程序。
12.領導估驗請款內容。
13.直屬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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