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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高雄市大榮中學附設國小部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
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科、名額:
一、普通科:正取2人,備取若干人。
專任輔導教師:正取1人,備取若干人
二、備註:
(1) 備取人員列冊候用,候用期間如有違反報名資格條件者,取消候用資格。
叁、基本條件:
一、大學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專任輔導教師應具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2)具輔導(活動)科或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3)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至第12款或 第2項後段規定情事之一者。
肆、甄選資格
一、參加甄選者除需符合基本條件規定外,並依下列人員甄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1) 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三、凡未符報考資格條件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撤銷錄取資格並無條件解聘。
伍、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報名方式:
(1) 郵寄或Email報名,報名表格如附件。
(2) Email:dyibs@cc2.dystcs.kh.edu.tw,主旨:大榮國小部教師甄選。
(3) 書面審核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與試教。
(4) 聯絡人:鄭主任;電話07-5332450分機688。
三、報名費:0元
陸、甄試:
一、甄試時間:115年1月6日 上午9:00起
二、甄試地點:大榮中學國小部(由工作人員引導)
三、甄試項目與比例:
(1) 普通科:口試40%;試教60%
(2) 輔導教師:口試100%
四、試教:
普通科:五年級國語康軒版本自選一單元。
輔導教師:免試教
五、試教時間為15分鐘,請自行攜帶教具。
六、同一科目有數缺時,依甄選成績高低,由參加甄選者選擇;甄試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低決定錄取名單。
七、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分數70分者不予錄取。
柒、錄取通知:
一、甄選結果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二、甄試結果公告日期:115年1月6日 下午 4:00。
三、複查成績時間:請於115年1月7日08:30-09:30前親自向本校國小部申請複查,申請複查成績時,請攜帶身份證,未備者恕不受理。
捌、報到聘用:
一、正取人員請於115年1月8日 上午 12:00前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115年6月30日止
三、報到繳驗證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留存備查)
(1) 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無者免繳)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無者免繳)
(3) 國民身分證。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若申請不及,可再補件)。
(6) 已退伍或免服兵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7) 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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