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6862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一、甄選資格及工作內容如下:
(一)協助辦理學生宿舍住宿、退宿、床位分配、住宿資格審查及門禁系統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負責住宿學生生活輔導、住宿秩序維護及違規記點輔導作業。
(三)執行宿舍安全巡查、門禁管制及夜間查察工作,維護宿舍安全與住宿品質。
(四)督導住宿學生內務整理及宿舍環境清潔,營造優質住宿環境。
(五)辦理住宿學生緊急事件處理、傷病送醫協助及校安通報相關事宜。
(六)協助宿舍財產、設備及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與報修追蹤作業。
(七)辦理學生申訴相關業務。
(八)學生夜間活動場域管理事宜。
(九)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二、應徵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校安人員證尤佳。
(二)具學生事務、學生輔導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與表達能力,並富服務熱忱。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五)具敬業精神、責任感及團隊合作能力。
三、應繳交文件:
(一)履歷表。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五)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明資料。
四、本案採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五、工作時間與輪班方式:本職務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需求採輪班制,班別如下:
日班:09:00-18:00晚班:15:00-23:00
原則上採雙週輪值方式,隔週星期日需輪值上班,並於次週星期五補休。實際排班依宿舍管理及業務需求調整。
六、本案採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七、薪資依本校「學生事務處學務創新人力進用要點」規定辦理,新臺幣36,862元,由教育部學輔創新人力專案經費支
應;試用期通過後,得依規定採計相關年資(最高以三年原則),並依法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
等事宜。
八、凡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再任公職等相關職務者,其每月薪資自114年1月1日起以新臺幣38,130元為限;
薪資調整並應配合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政策辦理。
九、預計到職日期依本校聘任作業程序辦理。
十、本案試用期三個月,考核通過後聘任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視計畫核定及經費情形續聘。
十一、聘任人員於聘用期間之權利義務、差勤管理、公文簽核及工作職掌等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契約辦理。
十二、奉核後公告於本校網站及相關求才平台辦理公開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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