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463~35463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一、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與熟悉網路操作等能力
(三)具備耐心、細心、認真負責、積極主動之人格特質,並有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和互助合作精神
(四)能配合假日值班(每個月約1次)
(五)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考試中高級(含)以上檢定尤佳
二、工作項目/職務說明
(一)櫃台接待(活動場地、物品借用、問題詢問等)
(二)二活場地巡視、設備巡檢
(三)二活工讀生管理
(四)社團辦公室整潔評核
(五)消防演習
(六)二活失物招領
(七)表單文件管理
(八)支援畢業典禮活動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學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3樓)。預計到職日期115年1月2日,試用期為3個月。
四、待遇:月薪35,463元,詳「國立臺灣大學單位自聘全職專業人員薪級表」。其他相關事項準用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校聘工作人員工作規則」及「校聘人員給假一覽表」。
五、應徵方式:
1.應徵文件: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檔案以電子郵件寄至minhua@ntu.edu.tw,郵件主旨註明「應徵學生活動中心-全職行政人員」。
(1)單位自聘人員履歷表【下載點:http://www.active.ntu.edu.tw/board/detail/sn/1152】。
(2)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2.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未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徵人個資宣告資料: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蒐集您之個人資料為辦理專任人員聘僱之所必須。僅用於臺灣地區,並於專任人員聘僱業務目的完成後,如未獲錄取者,將於三個月內刪除您之個人資料。如拒絕提供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若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來信至minhua@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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