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桃園市蘆竹區 10年工作經驗 7天前更新
具備至少三項以上人資職能(招募任用/教育訓練/績效考核/薪酬管理/勞動法令/制度設計...)
01. 具台灣勞動法令之專業外部訓練,能精準依法執行相關人資作業
02. 具備上市櫃公司薪委會之人資職能相關作業之執行經驗
03. 具備上市櫃公司之薪工循環、人資管理制度、工作規則、作業SOP等修訂經驗
04. 定期檢視制度與勞動法令之符合性,並有效率執行法規更新與內部宣導。
05. 具備人資流程內控與文件管理機制,協助內外部稽核應對。
06. 建構職等職級體系及與績效管理制度建構,確保制度落地與公平性。
07. 人資相關行政庶務作業。
08.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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