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大安區 1年工作經驗 5天前更新
1. 研究法律理論、原理及其相關法院判決。
2. 研究案件、撰寫各式書類(一般民刑事書狀、行政書狀、意見書、律師函 等)。
3. 硏究、分析法律問題及回覆並解決客戶法律問題。
4. 審閱客戶契約及撰擬合約。
5. 法院出庭及執行主持律師交辦事項等。
【 特別條件 】
1. 學歷要求:不限科系。
2. 經歷要求:具律師執業經驗。
3. 證照要求:律師高考及格。
4. 能力特質要求:
具敏銳邏輯推理及分析能力;具建構論述、 說理及說服能力;並善長溝通及協調,講求效率。
5. 人格特質要求:
具強烈企圖心、責任感及樂觀積極進取、認真負責、主動熱忱服務態度及重視團隊精神。
6. 電腦使用能力要求:
具備良好電腦文書能力(如Word、Excel、Power Point、雲端檔案處理、電子信箱操作等)。
【 薪資範圍 】 面議(視經歷、條件)。
【 同仁福利 】 三節獎金、不定期聚餐、所內備有精品咖啡、茶飲點⼼可享用。
展開 全勤獎金三節獎金禮品伙食津貼員工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