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1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1. 主持律師交辦(研究法律理論、法院判決及撰寫書狀等法律文件)。
2. 與主持律師共同參與:當事人會議、法律問題之分析、研究及
回覆客戶法律問題、陪同當事人至警局、地檢署、法院開庭。
3. 審閱客⼾契約及撰擬合約。
4. 製作書狀、聲請閱卷、檔案卷宗管理歸檔等。
5. 執⾏主持律師及所內交辦事項。
**上開工作內容在實習階段,主持律師皆會親自教導。**
【 特別條件 】
1. 學歷要求:不限科系。
2. 證照要求:律師⾼考及格。
3. 能⼒特質要求:具敏銳邏輯推理及分析能⼒;具建構論述、說理及說服能⼒;並善長溝通及協調,講求效率。
4. ⼈格特質要求:具強烈責任感、企圖⼼及樂觀積極進取、認真負責、主動學習、熱忱服務態度及重視團隊精神。
5. 電腦使用能⼒要求:具備良好電腦⽂書操作能⼒ (如Word、Excel、Power Point、雲端檔案處理、電⼦信箱操作等)。
【 同仁福利 】 三節獎金、不定期聚餐、所內備有精品咖啡、茶飲點⼼可享用。
展開 全勤獎金三節獎金禮品伙食津貼員工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