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2416~42416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一、職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 辦理轉型正義藝文教育之示範教案、教學模組、教學素材包、學習單及教師使用指引之研發與撰寫。
(二) 協助將艱難歷史、威權統治經驗、人權議題與地方記憶,轉譯為可進入課堂、場域學習與公共推廣的藝文教育內容。
(三) 協助規劃教師共備、教案測試、教學回饋整理與模組修正,發展可跨校轉用之示範案例。
(四) 協助盤點相關文本、影像、藝術作品、場域材料與既有教學資源,轉化為課程可直接使用之素材。
(五) 其他計畫相關行政協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115年5月28日~115年6月28日。
四、聘用期間:自115年6月22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原則上計畫會持續3年以上。)
五、待遇:月支薪資新臺幣42,416元,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
六、資格條件:
(一) 未具學生身分。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碩士畢業,以藝術教育或人權教育相關領域為佳。
(三) 具教案研發、課程設計、教學轉譯或教育推廣之實務能力。
(四) 具藝術教育專業,能將展覽、劇場、影像、繪本、走讀、聲音或其他藝文形式轉化為教學內容者尤佳。
(五) 對轉型正義、人權教育及臺灣近現代歷史具初步理解,並能敏感處理艱難歷史、創傷記憶與公共溝通議題。
(六) 具文字撰寫、資料整理、學習單設計、教師使用指引或教學活動流程規劃能力。
(七) 具工作熱忱、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並可配合教師共備、教案試行、校外活動及必要之出差或假日工作。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視教師共備、教案試行、校外教學及計畫活動需要,配合晚間、假日輪值或出差。
八、其他:
(一) 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Email 至 atje@tnua.edu.tw,信件主旨請填寫:應徵專任助理(教案研發與藝文教育轉譯)。本職缺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第一批預計於115年6月11日辦理面試;資格符合者將另行通知面試事宜,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二)個人履歷、自傳及相關工作經歷說明。
(三)教案、課程設計、教學活動、教育推廣或相關作品集摘要。
(四)其他有助審查之證明文件。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937-924-428(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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