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90~3009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工作內容
一、 櫃台業務:依據臨床需求涵蓋參院區櫃台業務
二、 行政庶務:公文處理及收發、文書資料處理、盤點及請領業務
三、 裝備、環境整理:毛巾推送、補毛巾及整理汙衣車、裝備初階保養、環境清潔
四、 主管交辦之工作事項
工作待遇
一、 月薪:部分工時-月薪制30090元/月(未扣勞健保前)。
二、 享福利金、年終獎金、生日禮金。
三、 符合勞基法投保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及假日、補休加班費申請。
四、 依勞基法規定,享特休假
五、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 術科考試(50%)
1. 文書資料處理
2. 電腦操作
口試:由甄試委員會評審(50%)
1. 執行方式:現場抽題
2. 流程:個人面試或團體面試(依報考人數決定)
總分100分,及格75分。依分數排名,第一名為正取,第二名為備取。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1、一般條件:
(1)年齡、性別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 3)需專科或其同等學歷(以上)學歷畢業。
(4)電腦及文書操作能力:會操作word、excel、ppt
(5)具醫務行政相關工作經歷尤佳。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2.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4.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5.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者。
6.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文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應繳文件:
一、 個人履歷表:含語言及文書能力
二、 最高學歷證件
三、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甲、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乙、 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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