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378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
工作內容 1.牙科門診,包含本院、太魯閣院區及矯正機關門診。
2.門診時段: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及夜間(18:00-20:00)。
星期六上午門診(08:00-12:00)
3.門診業務包含:櫃台掛號、約診、診間跟診、器械消毒及診
間清潔打掃工作。
4. 行政相關事項。
5.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時薪196元,夜間門診、矯正機關門診另有加成。
福利 享勞健保、醫勤獎金、年終獎金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時間 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另行通知
求才條件 報名資格條件: 高中職(含)以上。
1. 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檢表(需含B肝、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檢查等資料及相關證照影本,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人事室林貴珠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 新進僱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經試用合格後正試僱用。
3.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 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 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 確 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 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 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6、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 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 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 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 位進用。 (三)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 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 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4.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醫院之勞工體檢項目, 並檢具含胸部X光、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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