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9575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一、 居家治療
收案
1.收案評估:接獲從門診醫師轉介及住院社工師轉介之居家治療轉介醫囑單,需與個案及家屬會談,進行收案前評估並與個案及家屬建立治療性關係
2.填寫居家治療申請單(新案)或續案申請單
3.登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屬VPN輸入新案及續案基本資料及原因
訪視
1.依健保局規定每人每月訪視最多2次,視當月個案數
2.每次訪視前須與個案或家屬電話聯繫,確認訪視時間,或個案有特殊狀況需以電話聯繫
3.每個月初與醫師確認當月的醫護訪日期
4.居家訪視後,當天需上系統進行批價作業
5.依居家訪視情形書寫訪視紀錄
結案
結案評估:居家治療到期者,評估其是否有續案的必要性(個案遷居、病情好轉、轉其他居家照護機構、死亡、個案有攻擊行為、個案或家屬意願不高,拒絕居家治療等),則登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屬VPN,將資料存檔,歸回出院病歷中。
二、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通報作業
一般精神病人出院準備線上通報,出院病人應於出院後7日內完成通報
三、出院準備服務
1.固定星期五填寫「出院準備服務需求篩選表」符合資格病人之護理紀錄
2.填寫出院準備→出院準備個案需求評估→出備個管師(個案出院去處)
四、精神病人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畫
1.符合轉介五大類個案予以收案
2.出院後三天內完成第一次電訪,七天內完成第一次家訪
3.訪視後填寫社區品質提升計畫紀錄
4.訪視頻次:第一個月每週訪一次、第二個月後兩週訪一次,第三個月結案
5.定期將訪視紀錄備查,於每季開會討論訪視困境及討論解決方案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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