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3720~3372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4天前
工作內容
1. 衛生裝備維護保養作業:負責本院北埔總院區、進豐、富世門診及花監等一般醫療裝備維修、保養及校正作業(含委商送修行政流程)、高壓氣體設備管理、液態氧充填協調、氣體供應及氣體管路維護、零件商源訪查等。
2. 單位行政業務:裝備維護各項報表資料蒐整、文書處理、環境清潔維護等。
3.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1. 薪資33,720元/月。
2. 每年年終獎金。
3. 休假補助費、勞健保費及勞退金。
4..福利金。
5.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以員工身份優惠。
應徵條件
1. 具備政府立案之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
2. 具備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照為佳,符合資格者優先。
3. 其他:具醫院醫工單位工作經驗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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