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 4天前
一、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電機相關系所博、碩士畢業。
(二)具相關專業證照、教學或工作經驗尤佳。
(三)具有學術成就、行政能力、教學認真、服務熱忱、行事公正及品德高尚。
二、工作內容:
(一)教授本系專業課程。
(二)協助教學行政工作。
(三)投入學生輔導工作。
(四)執行產學合作計畫。
三、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含自傳及註明專長領域)。
2. 學經歷證件影本。
3. 其他相關資料(如教師證書影本、工作經驗、研究計劃書、相關作品集、證照、獲獎紀錄、
學位論文著作、及曾任教之科 目課程大綱等)。
四、招聘及起聘時間:
1. 招聘時間為:今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2. 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 起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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