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000~60000元 新北市林口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工作內容】
1、培訓居服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2、居服員人力調派、排班、溝通與協調
3、個案開案、派案、服務契約書說明與簽訂、服務情形追蹤及服務紀錄撰寫
4、個案照顧計畫擬定、執行分析、檢討
5、個案狀況異動評估及家屬溝通連結
6、個案所需資源協調與轉介
7、每月關懷電訪、定期居家訪視並執行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8、規劃辦理教育訓練(居家服務督導員及照顧服務員培訓/職前/在職訓練)
9、相關評鑑事項落實與執行及成果報告的彙整與撰寫
10、社區資源開發連結,在地社群單位溝通、合作
11、與政府相關單位聯繫等行政作業執行
12、受理居家服務申訴案件處理與追蹤
13、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14、具備責任感、細心,願意學習,善於溝通、團隊合作,喜與人互動者
【資格條件】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 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6、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工作地點】
1、辦公室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二段502號13樓1305C室
2、需自備機車及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薪資待遇】
初任職有試用期3個月,底薪32,000元。通過試用期後,底薪35,000元。
另依管理個案數量提供管理津貼。
【福利制度】
1、交通補助費
2、開案獎金
3、三節獎金
4、生日禮金
5、年終獎金
6、定期健康檢查補助
7、課程進修補助、在職教育訓練
8、尾牙聚餐
9、員工旅遊、慶生會、不定時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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