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登入/註冊 刊登徵才

老闆說我沒交接完要扣我薪?關於離職你該知道的(二)

老闆說我沒交接完要扣我薪?關於離職你該知道的(二)

離職之後,卻接到老闆電話說你沒有交接完要扣你薪水,甚至連存證信函都寄來了,這樣真的合理嗎?想要平安離職,脫離現有環境,有些眉角是你一定要注意的!

離職之後,卻接到老闆電話說你沒有交接完要扣你薪水,甚至連存證信函都寄來了,這樣真的合理嗎?想要平安離職,脫離現有環境,有些眉角是你一定要注意的!

上一篇:沒照預告天數離職被扣薪?關於離職你該知道的(一)

David叔最常接到的求救訊號,就是朋友離職時被公司咬定沒有完成離職交接,因此被公司扣薪,甚至還接到存證信函要求賠償損失,那怎麼辦?

老實說,有關於交接這方面真的有點棘手,因為在勞基法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有關於離職交接的條文,但我們先從扣薪這件事來看,沒有完成離職交接,雇主可以扣薪嗎?David叔直接先告訴你:

公司不能以未完成交接為由扣你薪水

我們先來看一下勞基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這邊講得相當清楚,雇主是不能扣勞工薪資做為違約或賠償的,但如果你真的未完成交接,公司有其他方法來做懲處嗎?

其實是可以的喔!雖然公司不能扣你的薪水,但如果因你未完成交接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話,公司還是可以循法律途徑要求你賠償損失,那麼問題來了,怎樣算是交接不完成?會有哪幾種狀況?跟著David叔一起看下去。


狀況一:公司已有完整交接流程,你未照交接流程完成交接

如果公司早已有一套完整的交接流程,你卻沒有依照流程完成交接,那就真的沒話講了。不過像這樣制度完整的公司,如你未完成交接,通常無法順利的跑完離職流程,建議你這時候還是乖乖的將該走的流程給走完,避免後續的爭議。


狀況二:公司以沒有人可以交接為由,不讓你完成交接離職

“勞工終止契約的終止權,是形成權,勞工表明自請離職時,就發生效力,離職日以勞工聲明為主”,這是法律上對於勞工離職的解釋,簡單的說,只要你在自請離職時,不違反預告天數,當你發出聲明日期讓雇主知道時即可生效!至於找人來跟你交接?那是公司應該要負責的事而非你要負責的事。但切記,即使沒人跟你交接,你還是應該把要交接的資料都準備妥當,保留你有確實完成交接資料的證據,以防萬一。


狀況三:公司要求的交接時間大於勞工預告離職天數

我們直接切入重點:任何的合約與勞基法牴觸時都無效!

即使在剛到職時簽立了工作契約,但只要契約中的內容與勞基法牴觸,就是無效,需以勞基法的規定為主。比如說你依照勞基法的規定在30天前提出離職申請,但老闆卻說公司規定要在三個月前提出,則老闆說的無效,因為抵觸了勞基法喔!如果公司用這條來要求你賠償的話,公司需要舉證因交接時間不足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並說明該工作職位的確需要這麼長時間交接天數的理由。


狀況四:公司沒有標準的交接流程

麻煩的來了,由於在勞基法中並沒有明定有關於交接的事項,所以遇到沒有標準交接流程的公司,最容易起爭議,但以勞動契約關係而言,離職交接是勞工的義務,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勞基法沒規定&公司沒規定,就忽略了交接的部分,即使公司沒有標準流程,也應該盡量的將自己手頭上的工作做好交接清冊之類的,並留下你有確實整理交接的證據,做為日後舉證之用。


狀況五:公司就是不跟我交接,不准我離職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民法488條,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合約,也就是說你的離職不需經過雇主的同意,通常遇到這狀況被扣薪的話,則需要向勞工局檢舉(勞工局會依照勞動檢查的結果開罰)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追討工資),兩種方式可同時並行,但還是建議各位在這之前先與雇主溝通討論,在討論無效後再採取這樣的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在叔曾經遇過的案例當中,勞工局往往是在”事情已經有發生之實據時”才會進行調查開罰的動作,建議各位在遇到上述狀況時,還是盡可能的與雇主先溝通,同時進行義務上該完成的交接動作,並留下有確實交接的證據,如日後真的受到了虧損(如薪資真的被扣押未給薪),就可向勞工局進行申訴動作。

作者:1111人力銀行/資深企劃David叔

🎯掌握最新工作
🔶最新高雄工作 : https://www.1111.com.tw/164633/
🔶最新台南工作 : https://www.1111.com.tw/164631/
🔶最新屏東工作 : https://www.1111.com.tw/164632/
🔶1111轉職專區: https://www.1111transfer.com.tw/

想找工作嗎?直接輸入你想要的工作關鍵字,馬上秒搜!

台南工作

知名企業

高薪工作

南部兼職

南部外商

二度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