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
因應產業缺工與高齡社會來臨,勞動部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擴大適用對象並提高補助金額,協助長期離開職場的婦女排除就業障礙,提升職能並穩定就業。
勞動部表示,自112年9月推動該計畫以來,透過個別化就業服務及「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與「職場支持輔導獎勵」等措施,截至114年已協助約9萬600名婦女成功重返職場。
此次修正重點在於放寬適用條件,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申請,不再限定須因家庭因素離職。另就業管道亦更具彈性,婦女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求職登記並參加計畫後,無論經推介或自行就業,只要受僱滿30日即可申請再就業獎勵,並調整為每滿30日發給1萬元,最高可領6萬元。
補助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至5,000元,最長可達12個月
同時,考量婦女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新增轉職緩衝機制,參加計畫後若受僱未滿90日離職,於離職次日起60日內再就業並滿30日,仍可申請再就業獎勵。另將原「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彈性工時、家庭照顧協助或在職訓練等措施,補助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至5,000元,最長可達12個月。
在實務案例方面,曾於臺北經營美容店的小美,因照顧年邁雙親離開職場長達15年,透過參與計畫接受訓練並運用補助購置設備,逐步轉型發展個人工作室。另一名慧美則因照顧家庭離開職場33年,在面臨家庭經濟壓力下,透過就業服務媒合進入食品公司任職,逐步穩定就業與收入來源。
勞動部指出,此次政策調整聚焦「提升職能、強化支持及營造友善職場」三大面向,透過整合政府資源與企業力量,協助婦女排除再就業障礙,促進勞動參與,並回應產業人力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