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60000~70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工作經歷不拘 19天前更新
因應院內業務量增加,為維護治療品質及未來業務,誠徵語言治療師。
一. 徵才條件:
1. 具語言治療師執照
2. 具小兒復健治療經驗者,優先錄取
二. 醫院治療時間:
1. 一~五
A早上:08:00~12:00
B中午:13:30~17:30
C晚上:17:30~21:30
六
A早上:08:00~12:00
2. 班別:配合排班,以晚班為主
三. 員工權益
1. 醫院配合勞基法營運
2. 每周實施一例一休(保證周休二日)
3. 週上40小時
4. 勞健保
5. 6%勞退提撥
6. 依勞基法規定之特休假
7. 國定假日全院休假
8. 經主管單位公告之特殊假別一律全院休(颱風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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