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2000~45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負責居家服務督導工作,協助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者進行居家服務事宜協調,如下: 
1.服務對象之開案/接案+評估+訪視+派案居服員+照顧服務員工作分配及調度(媒合及簽訂服務契約書) 
2.居家服務和喘息服務接案,人力調派,排案管理 
3.個案-定期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及個案資料登錄
4.不定期抽查服務品質(個案服務內容督導,居服員照顧服務內容及服務品質監測,執行分析與檢討) 
5.核對服務報表/作業收費單 
6.受理居家服務申訴案件處理與追蹤
7.配合-合作社發展-業務相關辦理及主管交辦事項 
※具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並視工作績效發放獎金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展開		員工團保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良好升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