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0000~45000元 高雄市苓雅區 工作經歷不拘 2天前更新
1、初訪-評估個案服務需求
一般都是長照個案基本上就是評估案家的主述照顧需求
(如洗澡、陪同就醫、環境清潔等)-簡單分類就是身體照顧與家事服務
及希望使用居家服務的時間、頻率
2、照服員的安排、媒介
瞭解案主的需求後,就是回機構為案主尋找適宜的照服員
依我自己的經驗不是每個照服員都適合做身體照顧或家事服務
基本上都會以此做簡單的區分,
需要家事服務的長者盡量安排專精於家事服務的服務員
需要身體照顧的就反之
3、簽約
簡單來說就是帶照服員到案家與案主或家屬見面、認識
並順便簽訂服務契約
一般會在簽約的時間與案加、照服員做雙邊的工作確認
如工作時間、地點、範圍、收費方式及每個居家服務中心的規定
4、定期訪視、不定期抽查
原則上依政府規定每個案家至少每月一電訪、每季一家訪
另外也會針對每位個案進行不定期的家電訪、抽查服務員服務狀況
5、照服員團督、個督、訓練
針對照服員進行團體或個別督導關心其工作狀況或工作上遇見的困擾
或是針對案家的反應與服務員溝通
在瞭解狀況後,再進行相關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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