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8765~42765元 高雄市旗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1.依據行政院112年9月19日核定衛生福利部之「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辦理個案分級分類服務及定期追蹤關懷。
2.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制訂之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系統規定,進行個案服務及建置完整資料。
3.依「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計畫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擬定執行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相關工作。倘於通報或評估期間屆滿65歲,後續評估有服務需求需轉銜者,仍需於開案服務後,召開轉銜會議辦理。
4.機關臨時交辦案件(例如:民意代表關心案、陳情案、媒體案、重大輿情案等),並依機關要求之期限處理及回報。
5.參與機關指派個案服務相關會議。
6.其他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及權利相關工作(例如:擔任訴訟特別代理人、輔佐人、物資發送及其他相關事務等)。
7.執行計畫相關行政業務。
8.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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