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中市東區 3年工作經驗 3天前更新
1. 擬定人力資源政策,訂定選、訓、用、留的計畫,以達成企業的策略目標。
2. 建立完整的召募與任用制度(職務說明書、薪資結構、召募甄選流程與工具),讓企業具備招募優秀人才的優勢。
3. 建立符合企業文化的人才發展體制,以有系統的培訓員工,強化企業的人才資本。
4. 建立績效管理與薪酬制度,訂定調薪政策、獎酬制度、退休金制度,以維持企業的競爭力,留下優秀人才。
5. 調解勞資爭議、處理員工資遣解雇等特殊人力資源相關議題。
6. 建構人力資源資訊系統,定期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性報表,以作為人力發展的依據。(協助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執行與表單彙整,運用績效評核結果,提供管理上決策之參考。 )
7. 公司各項制度建立、推行及維護:人資相關法規、制度與作業流程建立與優化、策略目標展開並建立組織與部門的目標鏈體系與人資專案規劃與執行。
8.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展開 全勤獎金年節獎金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