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中市北區 3年工作經驗 3天前更新
1.指揮並監督工人,以控制工程的執行進度與施工品質。
2.計劃、組織及指揮有關建造的活動與維護結構、設施與系統。
3.與所有人、承包商及設計師共同商量,討論及解決如工作程序和建築問題等事務。
4.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5.預先檢查分包廠商施工前之準備工作。
6.工務日報、計價等文書作業及成本控制。
7.須具備工地主任證照。
8.有金質獎 /金安獎 / 查核 /督導 經驗者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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