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桃園市中壢區 1年工作經驗 2天前更新
(一)資格條件:
1.大學、研究所本科系或相關科系所畢業,並取得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資格者。
2.無違反教師法第14 條第1 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33 條規定之各款所定情事者。
3.持外國學歷證件者,請繳交
(1)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及譯本影本各1份。
(2)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單)影本1份,並出具駐外館處申請驗證或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3)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入出境日期、記錄暨護照影印本。
(5)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若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
件經查證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補充規定,或不具擔任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並予解聘。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第1次招考: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第2次招考: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者。
(二)教甄日期:收件後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將以E-mail方式回信或電話告知
敘薪標準:依照公立學校標準敘薪。
應徵方式及通知:
1.意者請參考簡章,將相關履歷資料證件 E-mail:fancley@yoder.tyc.edu.tw 人事室 楊小姐
2.所有之履歷文件合者本校將隨時以電話或E-mai通知考試面試,並保護及保密所有應徵人員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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