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1984~72777元 新北市板橋區 工作經歷不拘 3天前更新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督導兒童托育保護通報案件調查辦理情形。
2.彙整各式個案服務統計報表及服務紀錄督導。
3.列管追蹤兒童托育保護案件。
4.辦理資源管派業務。
5.跨局處及跨域協調與資源媒合事宜。
6.督導社工員直接服務情形並辦理業務所需之教育訓練。
7.其他交辦事項。
●薪 資:聘用社會工作督導於360至50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5萬1,984元至7萬2,777元),第一年比照七等三階支360薪點。
●學歷/檢定要求: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 3 年以上。
二、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 2 年以上。
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 2 年以上。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下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1386a3300fb1f9c4f6e11f4fbc6dc9c6)、(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經歷證明(如成績單影本)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聘用社會工作督導」,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張宇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4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8月15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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