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000~45000元 台中市東區 無工作經驗 3天前更新
1.在幼稚園擔任教師,負責四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兒童,設計與執行促進兒童語言、身心、體格發展的各種學習活動
2.在安親班協助家長照顧學童,指導學童作業,並輔導加強課業
3.受雇負責幼童看護、教導幼童學習及照顧其日常生活
4.在大專院校內,協助教授做研究與教學方面的事務,如試卷批閱、學生指導、監考、學生成績紀錄、教材準備等
5.於學校機關內,負責各行政相關業務
6.需有合格教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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