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8948~38948元 新北市板橋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據點督考及管理行政業務。
2.辦理社會福利案件管理、補助及審查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月薪38,948元。
徵才條件:
1.大學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轉銜計畫」暫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6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4月13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標準:
(1)月薪38,948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2.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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