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279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6天前
工作內容
協助執行臨床病人基本照護、負責病人檢查及檢體之運送、協助裝備及器材之清潔等工作,需配合臨床需求輪值晚夜班
工作待遇及福利
1. 薪資:32,790元/月。
2.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3.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4.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5.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6.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7.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8.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9.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10.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11.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照顧服務員訓練結訓(須檢附證明)或護理專科學校畢業,具單一級證照者尤佳。
3. 需具備「長照服務人員證明」。
4. 其他:未具雙重國籍者。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一)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甄試種類 面試:體能、臨場實作、反應及應對能力
錄取標準 面試成績高於75分(總分100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表後電話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第二會議室及實作測試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展開 產假生育補助員工國內、外進修補助全勤獎金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