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4960~40335元 桃園市中壢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2.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3.學生兵役緩徵及儘後召集相關業務(含資料彙整報送、系統管理維護等)。
4.配合本校各項重大活動與會議工作之本組人力派遣管制。
5.組內財產設備管理。
6.學生生活輔導。
7.學生校外賃居訪視。
8.災害防救。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一)週休二日,須配合值勤,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二)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一)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 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二)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一)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若為支領退休俸之軍、士官再任公職者,其薪資上限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止。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5.具基本英語會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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