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609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不限科系。
(二)熟諳Microsoft Office電腦軟體。
(三)熟悉學校行政為佳(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四)積極主動、服務熱心、具有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進修組上班時間及週六排班者。
二、工作項目:
(一) 辦理進修學制二技招生、宣導、疑義回覆、學生資料(含成績)收集及統計分析。
(二) 辦理進修學制四技招生、宣導、疑義回覆、學生資料(含成績)收集及統計分析。
(三) 3+2新五專招生宣導、疑義回覆、學生資料(含成績)收集及統計分析。
(四) 辦理產業碩(博)士專班入學管道招生、宣導、疑義回覆、學生資料(含成績)收集及統計分析。
(五) 各學制入學管道招生名額分配彙整報部、填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招生名額分配系統。
(六) 協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分)區相關試務事宜。
(七) 協辦校內外各種學制之招生博覽會(說明會)及校園招生宣導及諮詢業務。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聯絡方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9月11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教務處企劃組陳小姐收(契僱人員職稱),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公務人員履歷表(貼相片,填表人欄位簽名,雙面列印)。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4、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等(請留可供聯絡電話,如資料不全致無法連絡請自行負責)。
(二)聯絡電話:(02)23226048陳小姐
(三)甄選方式:1、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複審(面試及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2、複試包括面試(佔70﹪)及測驗(佔30﹪,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3、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4、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正式僱用。5、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辦理,本職缺以大學歷敍薪,月薪35,609元。
(四)備註: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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