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教育訓練大變革:為什麼 115 年要推行新制?
勞動部於 114 年9月4日公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並訂於 115年1月1日正式上路。本次修法的核心目標在於「訓練品質再升級」,確保勞工能在最安全且專業的環境中獲取職安知能。
杜絕參差不齊:建立全國統一的認可標準
過去部分訓練單位未完全納入中央認可,導致市場品質落差。新制透過制度整合,讓所有招訓單位回歸一致的控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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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納入認可制:雇主及勞工團體辦理對外招訓,將比照非營利法人納入認可制度。重點: 未經認可不得私自對外招訓。
- 緩衝期至116年底:現行所有對外招訓單位,必須在116年12月31日前重新取得認可,否則屆時將失去辦訓資格。
- 導入 PDCA 自主管理:要求訓練單位建立 Plan-Do-Check-Act (PDCA) 循環,持續優化課程規劃、講師遴選與成效評估。
- 評鑑與管理制度合併:將評鑑與自主管理認可機制整併,並維持「特定專業訓練」需經評鑑甲等以上才能開辦的門檻。
- 評鑑效期重啟:過去曾受評鑑但「無效期」者,統一規定須在 5 年內重新申請評鑑,確保品質與時俱進。
勞工與企業如何應對?避開非法單位的 3 個建議
- 認明「認可合格」單位:受訓前請務必確認該機構是否為勞動部認可之單位,建議優先選擇評鑑甲等以上的優質機構。
- 善用官方查詢系統:勞工朋友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即時查詢合格單位名單,確保權益。
- 聯繫管理機構確認: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統籌管理機構(電腦技能基金會)。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如需至訓練單位受訓,務必先確認是否為經勞動部認可之合格訓練單位,並建議優先選擇評鑑甲等以上者,訓練單位之相關資訊,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https://trains.osha.gov.tw/)查詢,或洽詢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統籌管理機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電話:02-2577-8806分機575、579、562,電子信箱:osha@mail.csf.org.tw)。
1111 進修網經理林頌恩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對勞工提升工作安全意識與技能非常重要。勞動部此次修法不僅明確規範訓練單位管理,也強化課程與師資品質,讓勞工朋友在選擇受訓單位時更安心。更多進修資訊請上1111進修網(https://www.1111edu.com.tw/)。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新修條文將於115年1月1日上路, 訓練單位應強化辦訓品質及管理,提升勞工安衛知能。(圖/勞動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