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高雄市新興區 工作經歷不拘 3天前更新
1.指導病人或家屬如何保持或恢復健康
2.如遇疑難病症或嚴重病況時,得與專家或其他專科醫師會診或轉診
3.保管病人病情、治療及處方之紀錄
4.提供醫療諮詢服務
5.藉徒手、儀器、或其他裝置,評估病患體能狀況,以供醫師診斷及處方之參考
6.指導及實施光療、水療、電療、熱療、冷療等物理治療
7.指導及實施運動治療、關節整動治療等治療
8.指導及實施牽引、振動、按摩或其他機械性治療
9.義肢、輔助行器、其他輔具之諮詢與使用指導
10.參與物理治療教育、行政、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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