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2000~42000元 台中市霧峰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派駐人員工作期間)
(一)場地租借管理行政作業:辦理本團演奏廳及行政大樓外租業務及檔期規劃協調、管理(含節目評議規劃辦理)、技術協調及協助人力規劃調派。
(二)設備器材管理行政作業:本團演奏廳及行政大樓影音視聽設備、舞台設備(含燈光音響懸吊系統等)、劇場相關器材設備等維護、保管、借用。
(三)演奏廳各項活動及排練之劇場相關設備操作及技術執行(含活動錄音影紀錄執行)。
(四)外租及本團演出時擔任舞台監督及劇場管理人員需盡之相關職務。
(五)每周固定巡檢演奏廳設備器材及維修通報。
(六)本團演奏廳官網技術資料更新及網站管理。
(七)統計外租報表、設備維護報表及月報表等行政作業。
(八)其他交辦事項。
*派駐人員需配合機關排定班表準時出勤
*派駐人員視業務需要應配合加班或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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