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000~480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工作經歷不拘 5天前
1. 支持(援)、陪伴長者共同生活
2. 長者三餐輔助用餐
3. 長者生活活動規劃與執行
4. 長者生活照護紀錄撰寫
5.參與院內教育訓練
6.主管交辦工作
團體家屋僅照顧可活動之失智症長輩(無管路、無臥床)
以人本模式為核心
總個案數僅14位長輩
白班與夜班照顧比低
【夜班津貼】按天數另計
【偏遠津貼】滿三個月後3000元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證照】另計1000元
【留任獎金】依考核調整薪資(滿三個月以上),另有簽約獎金
【福利】三節、年終
【可協助申請照顧服務員缺工獎勵】◎需看當年度政府是否還有餘額
【薪資額外過年後每個月可請領5000-7000元共18個月,共108,000】
其他說明:
1.團體家屋照顧服務員須配合輪班(若表現優異可溝通固定班別)
2.有團隊合作精神、具責任感、接受工作挑戰,為團隊共同目標全力以赴。
3.對老人照顧及失智症照顧有熱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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