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南市東區 2年工作經驗 1天前更新
1.熟悉長照服務相關法令
2.訂定年度計畫及預算編列、個案額度與核銷管理
3.綜理日照中心各項業務、品質管理、定期檢討及改善
4.單位危機預防和管理,緊急狀況處理和通報
5.工作人員考核,教育訓練
6.負責對外公關事宜
7.長輩及家屬申訴處理
8.執行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業務負責人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具有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 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二、護理師或護士:
(一)護理師:具二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二)護士:具四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三、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社會工作、公共衛生 、醫務管理、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具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四、專科以上學校,前款以外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具四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五、高級中等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相關科、組畢業:具五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六、照顧服務員技術士:具七年以上專任照顧服務員相關工作經驗。
具備條件:
1.具領導特質,溝通能力,負責任,有團隊精神。
2.具耐心、愛心、同理心、願意接受新的事物及願意不斷學習
2.相關管理經驗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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