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松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4天前更新
條件要求:
1. 學歷要求:職能治療科系畢業
2.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 證照:高考職能治療師,有身心障礙鑑定人員(ICF)資格者佳
4. 工作經驗:有精神科相關經歷,職能治療行政業務及評鑑業務經驗者
工作內容:
1. 急慢性病房職能治療臨床作業
2. 安排、設計及帶領病房各項職能治療活動
3. 安排及訓練工作坊學員工作能力
4. 帶領院內外大型活動
5. 各項病人治療活動之記錄及病歷書寫,醫院評鑑資料準備等行政業務
6. 辦理上級長官交辦事務
公司福利:
1.獎金: 福委會,三節獎金、生日禮金、年終獎金
2.保險: 勞保/健保
3.請 / 休假制度:特休/年假/教育訓練公假
3.公會會費及學會會費補助
展開 需穿著員工制服員工在職教育訓練全勤獎金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