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5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半年工作經驗 4天前更新
1.承業主指示,負責大樓、消防、機電、給排水、停車、監控之管理與保養。
2.各設備系統之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及一般性(含水電)之修理。
3.節約能源之管理計劃與執行(機器設備功率運轉之控制及節約能源使用之管制)。
4.管理維護計劃表之擬定與執行。
5.各設備之緊急處理(火災、停電、斷水、故障等)。
6.改善、修理工程計劃、發包、監工、驗收、報告。
7.合約外包維護工作之監督(電梯、發電機、消防、電話監控系統、總機等)。
8.對外有關”設備管理”之業務連絡、監督、維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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