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桃園市中壢區 5年工作經驗 16天前更新
1.擬定人力資源政策,訂定選、訓、用、留的計畫,以達成企業的策略目標。
2.建立完整的召募與任用制度(職務說明書、薪資結構、召募甄選流程與工具),讓企業具備招募優秀人才的優勢。
3.建立績效管理與薪酬制度,訂定調薪政策、獎酬制度、退休金制度,以維持企業的競爭力,留下優秀人才。
4.調解勞資爭議、處理員工資遣解雇等特殊人力資源相關議題。
5.規劃、指導與協調所有與員工相關的問題,並主動針對需改進的政策提出建議,以達成最佳的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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