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9898~45898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工作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前一日止(預計115年6月30日止)
工作內容:
1. 法院交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收出養訪視與報告撰寫。
2. 法院裁定收養案件之追蹤訪視。
3. 參與方案相關例行會議。
4. 方案計畫撰寫與執行。
5. 辦理收出養活動、專業訓練及業務宣導。
6. 案件歸檔管理工作。
7.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1.薪距:39,898~45,898
2.具低度風險工作補助、碩士、執業登記加給(需資格認定)
3.薪資調整:依年度考核及工作表現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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