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中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甄選條件:
(一)國小正式教師資格,具合格教師證,尚在有效期間或資格者。
(二)無教師法第14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之規定情事。
(三)無涉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規定情事或曾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在案者。
(四)品德優良、教學熱忱、具團隊共榮精神,無不良紀錄者。
(五)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有關法令規定資格者。
(六)現役軍人於民國114年7月31日前提出退伍令。
甄選類別:一般正式教師
甄選名額:教師正取名額依本校實際需求錄取。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甄選時間:報名期間陸續通知考試時間,擇優錄取。
※應試者皆未達錄選標準時則從缺。
正式上班時間:正式錄取後通知上班時間。
甄選辦法:
1.履歷表、自傳及學經歷審查:請將相關資料如附件一(報名表,自傳、最高學歷及相關證件影本,教師證、切結書、同意書、作品著作及得獎記錄等)
寄至:40455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2段50號 人事室收或親自送件。
2.請於民國114年5月30日前將資料寄達,本校先初審書面資格,初審資格通過者,將取得甄試資格。
◎甄選結束後,書面資料請於114年6月底前親自取回。
3.洽詢電話:(04)22327675轉2207 李主任
甄選方式:面試20%、筆試30%、試教50%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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