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0000~70000元 桃園市蘆竹區 工作經歷不拘 2天前更新
【主要工作內容】
1.依長照需求者實際狀況,協助完成開案評估、簽約及服務安排,並於需求變化時協助調整照顧計畫與服務內容。
2.負責居服員媒合、派案、排班、服務異動及代班協調,確保個案、家屬、居服員與機構之間順利銜接。
3.定期進行家訪、電訪及服務品質追蹤,了解個案與家屬對服務的滿意度、照顧需求及使用狀況。
4.回應個案與家屬之長照諮詢、服務意見、申訴及異常事件,完成紀錄、後續處理與改善追蹤。
5.完成個案本、家電訪、個別督導、團體督導、照會、服務異動及異常事件等必要紀錄。
6.每月核對服務紀錄、簽到紀錄、服務碼別、服務時數及核銷文件,確保資料完整、正確並符合規範。
7.協助個案與家屬連結外籍看護、自費看護、輔具、交通、送餐、日照、住宿機構及其他照顧資源。
8.參與在職教育、個案研討、專業訓練、社區長照諮詢及推廣活動,持續提升個案管理與溝通能力。
9.配合主管完成個案服務、行政紀錄、核銷支援、跨部門協調及團隊合作等相關事項。
加入我們的4大理由
【一、試用期就有加給,收入制度清楚】
本職缺採「固定底薪+證照加給+個案本加給+核銷獎金+管案獎金+主責績效+個人績效+季度分紅+轉介紅利+年終獎金」之薪資制度。
試用期固定底薪34,000元,通過試用考核後調整為35,000元。與一般僅提供固定底薪的職缺不同,試用期間即適用個案本完成加給1,500元及核銷完成獎金1,000元;具師級證照者,自到職日起另有證照加給2,000元,不需等到試用期結束後才開始領取。
各項加給、獎金及分紅均有明確條件與計算方式,讓同仁了解不同任用階段、工作成果及考核結果所對應的收入,減少薪資制度不透明或無法預期的情況。
【二、無督導經驗,也有完整帶教】
符合居服督導員任用資格,但尚無督導經驗者也可以加入。公司提供職前訓練及階段式實務帶教,由主管與資深督導協助熟悉開案簽約、派案排班、家電訪、案家溝通、個案本、核銷作業、系統操作及異常事件處理。
新進人員不需一開始就獨立承擔全部案件,公司會依學習進度、實務能力及工作熟悉度逐步安排,並提供問題討論、文件檢核及個案處理支持,協助新人在制度與團隊支持下穩定上手。
【三、薪資與升遷路徑透明】
到職滿一年後可參與年資考核,依服務品質、管案能力、核銷品質、行政準確度、出勤紀律、團隊合作及整體工作表現辦理調薪。
職涯發展路徑為:
一般督導→年資督導→資深督導→副組長→組長→主任
亦可依個人專長與職涯方向,往行政管理、品質稽核、教育訓練、社區推廣、專案企劃或其他集團事業體發展,讓督導工作不只停留在單一職務,也具備持續成長及跨領域發展的可能。
【四、福利不只基本法定項目】
除勞健保、勞退、特休及各項法定假別外,公司另有三節、生日、年終獎金、福委會活動、員工聚餐、尾牙、旅遊補助、教育訓練、長照積分課程、公務手機、油資補助及多項保險保障。
公司另提供薪資福利、法律問題、保險理賠、車禍調解、退休及員工關懷等諮詢資源,讓同仁遇到工作或生活相關問題時,有明確窗口可詢問與協助。
【服務區域】
1.主要管理區域:桃園市大園區、蘆竹區。
2.須自備機車或汽車,案件依區域集中安排,降低不必要往返。
3.家訪、簽約、個案關懷及其他公務外出,依實際里程提供油資補助。
4.實際依公司制度及實際往返里程辦理補助油資,最高1公里補助4元。
【薪資福利待遇】
1.試用期間
試用期原則為3個月,固定底薪34,000元;到職滿45日且工作表現、教育訓練、系統操作及實務能力符合條件者,可安排提前考核。
試用期間即適用:
個案本完成加給1,500元。
核銷完成獎金1,000元。
師級證照加給2,000元。
2.正式任用
通過試用期考核後,固定底薪調整為35,000元,各項符合條件之加給及績效獎金持續適用。
3.師級證照加給
具有效護理師、社會工作師或公司核定之專業師級證照者,自到職日起每月另加2,000元,試用期間即可領取。
4.個案本完成加給
每月1,500元,試用期間即適用。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個案本、家電訪、督導、照會、服務異動及異常紀錄,經審核符合規定後核發。
5.核銷完成獎金
每月1,000元,試用期間即適用。須完成服務紀錄、簽到紀錄、服務碼別、時數及核銷文件,經審核完整、正確後核發。
【正常達標月薪】
一般督導試用期:
34,000元+1,500元+1,000元=36,500元
具師級證照督導試用期:
34,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38,500元
一般督導正式任用:
35,000元+1,500元+1,000元=37,500元
具師級證照督導正式任用:
35,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39,500元
以上加給及獎金依當月實際工作內容、完成期限、資料品質及審核結果核發。
6.管案量與核銷獎金
依當月成功核銷案件數計算:
0至39案:每案25元。
40至59案:每案50元。
60案以上:當月全部成功核銷案件每案100元。
例如成功核銷60案:
60案×100元=6,000元
案件數以系統主責名單、實際成功核銷結果及主管核定清冊為準。
7.喘息/短照核銷獎金
完成喘息或短期照顧服務並成功核銷者,每筆30元;每2小時以1筆計算。
8.主責督導績效獎金
到職滿3個月並通過試用考核後,依所管理居服員的服務時數、預定級距及實際達成率,每月核發1,000元至7,000元。未達獎金門檻時,該項獎金為0元,不影響固定底薪及其他符合條件之加給。
9.個人績效獎金
到職滿6個月,自第7個月起,當月成功核銷達60案並符合評核資格者,可參與每月績效考核。
考核項目為核銷15%、管案30%、行政20%、出勤15%、團隊合作20%。
75至84分:3,000元。
85至94分:5,000元。
95分以上:6,000元。
10.薪資成長試算
正式一般督導正常達標:37,500元。
成功核銷60案並達中高績效:
37,500元+6,000元管案獎金+3,000元主責績效+5,000元個人績效=51,500元。
成功核銷60案並達高績效:
37,500元+6,000元管案獎金+7,000元主責績效+6,000元個人績效=56,500元。
具師級證照者,中高績效約53,500元,高績效約58,500元。
年資督導固定底薪最高38,000元,搭配師級證照、個案本、核銷完成、成功核銷60案、主責及個人最高績效,月薪最高試算可達61,500元。
以上為符合各項條件之薪資試算,並非固定保證給付;季度分紅、油資、喘息/短照、轉介紅利、加班費及年終獎金另計。
11.年資調薪
到職滿一年後依年資考核結果辦理調薪,年資督導固定底薪最高38,000元。滿二年以上,具新人帶教、異常處理、行政稽核及團隊管理能力者,可申請資深督導升等,往更高職務與薪資發展。
12.薪資發放與投保
每月8日發放底薪及當期核定項目;每月25日發放前一月份完成審核之加給及績效獎金,遇假日依公司公告辦理。
公司依實際薪資及政府法定級距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
【BA碼營業額季度分紅】
依每季連續3個月平均BA碼營業額計算:
平均100萬元以上、未達110萬元:0.5%。
平均110萬元以上、未達120萬元:0.75%。
平均120萬元以上:1%。
計算方式:
三個月平均BA營業額×適用比例×3個月
例如:
平均105萬元:季度分紅15,750元。
平均110萬元:季度分紅24,750元。
平均120萬元:季度分紅36,000元。
平均125.5萬元:季度分紅37,650元。
平均135萬元:季度分紅40,500元。
分紅比例依達成區間採計,不重複計算;未達100萬元者不發放季度分紅。
會計於季度結算月份20日至26日提供分紅明細,督導員於26日前完成核對簽名,確認後於30日發放,遇假日順延。
季度分紅不包含於月薪最高61,500元內。以平均BA營業額120萬元為例,季度分紅36,000元,平均折算每月12,000元;搭配每月最高績效薪資,整體平均月收入試算可達73,500元。
【員工福利制度】
1.依法享有勞保、健保、勞退、特休及各項法定假別。
2.三節、生日及年終獎金,依公司制度與年度考核辦理。
3.福委會辦理慶生、聚餐、聯誼、尾牙、團隊活動及員工旅遊。
4.提供長照積分課程、在職教育及職務相關進修補助。
5.成功推薦正職居服員並符合條件者,推薦獎勵最高7,000元。
6.轉介集團外籍看護、自費看護、清潔、輔具、交通、送餐、日照、機構或生命禮儀等服務,可依制度申請轉介紅利。
7.依職務需要提供公務手機或通訊支援。
8.提供薪資福利、法律問題、保險理賠、退休及員工關懷諮詢。
9.公司提供團體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雇主責任險及長照機構責任險等相關保障。
10.符合政府就業方案資格者,公司可協助了解及申請就業資源。
【工作時間與休假】
1.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至17:30。
2.午休時段為12:00至13:30,於該時段內安排連續60分鐘休息。
3.固定週休二日,國定假日及各項假別依法辦理。
4.因家訪、簽約、核銷或活動需於下班後或假日執行者,應事前申請,核准後依法辦理加班費或補休。
【適合對象】
符合居家服務督導員任用資格,具護理、社工、長照、照顧服務、個案管理或行政核銷經驗者優先。
須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自備交通工具、責任感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無督導經驗者亦可,公司提供完整培訓及實務帶教,協助逐步建立專業能力與管理職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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